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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中审计:国家与官员双赢的制度创新/杨涛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1 15:26:26  浏览:935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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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中审计:国家与官员双赢的制度创新

  杨涛


  近日,江西省开始尝试推行对领导干部实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将监督关口前移,南昌市已率先推出了任中审计制度。南昌市规定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在任期间,原则上每3年安排一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出的一般问题,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领导与被审计人谈话,对问题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同时,审计结果进入干部档案,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中国青年报》7月22日)

  江西省之所以会对领导干部实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诚如江西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处副处长程旭华所说:离任审计的办法存在局限性,比如一些领导干部在任时间很长,有的甚至已经离退休,时间跨度很大,审计部门工作量太大,一些问题很难在审计中被发现,监督效果滞后;推行对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可以将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较好发挥了审计的预警和预防作用。

  领导干部实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肯定会给官员带来一定的麻烦,也许有些官员还会觉得似乎这样做感觉组织上对他不信任、不放心,既要离任审计又要任中审计是否会浪费人力、物力,有多此一举的必要吗?有学者认为,西方社会为什么比较早进入法治社会,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西方人基于“人性恶”的理论假设来进行制度设计,他们宁愿在事前把人的本性想坏一些,然后健全法律制度对其防范,以达到真正让人无法作恶的目的。事实也证明,要求官员依靠道德来约束自己往往靠不往,在离任审计前面再加上一个任中审计程序,将更加有力制约和监督官员的行为。因而,任中审计与组织信不信任无关,组织的信任也离不开制度的保障。

  对于国家和人民来说,推行对官员的任中审计,能尽可能保证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不被侵吞、浪费和流失,是一种有效率的制度设计。官员的任期都有一定的期间,有的甚至任职时间比较长,仅仅依靠离任审计,不但存在时过境迁一些问题很难在日后的审计中被发现的困境,而且即使是查清了,许多损失已经造成且难以挽救。因而,比起可能造成的巨大损失来讲,在官员任职中投入一些人力、物力进行审计,实在是微不足道。

  对于官员本人来说,任中审计也是一种有益的制度设计。在其任职中进行审计,可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尽可能减少损失。这样,官员就不至于在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造成重大损失,最后落个受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追悔莫及。从这个意义上讲,任中审计也起到了挽救干部的功能。

  不过,笔者认为作为一种制度上的创新,任中审计虽然可能起到国家与官员双赢的目的,但是前提是与其配套的措施必须迅速跟进且执行到位。比如党委、政府对于官员在任中审计出现的问题要给予高度重视,审计结果要作为官员考评和提拔的依据,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对发现的问题要适时跟进,任中审计也要提交人大审议,审计报告要尽可能向社会公开等等。否则,如同李金华和他的审计署一样,尽管他们是掀起了一场所谓“审计风暴”,有关部委却照旧按兵不动,我们就不禁要问:再多几次审计又有何用?

  通联: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341000   

  Email:tao1991@163.net

   tao9928@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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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企业信用公示管理暂行办法

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


黄政办发[2002]93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工商局《黄冈市企业信用公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工商局制定的《黄冈市企业信用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二年八月一日

黄冈市企业信用公示管理暂行办法
(黄冈市工商局 2002年7月1日)

  第一条 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环境,提高企业信用意识,树立黄冈信用形象,促进黄冈经济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企业的信用信息公示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工商局为企业信用公示管理机构,负责企业信用信息的公示管理。

  第四条 公示机构公示企业信用信息应遵循客观、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企业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公示法律、法规禁止公示的信息。

  第五条 公示机构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和企业的年度检验情况。
  (二)企业经营情况:主要产品(业务)、年销售(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年纳税总额。
  (三)商标注册情况:著名、驰名商标名称、注册商标名称、核定使用商品及有效期。
  (四)企业合同履行情况:企业合同订立、履行情况;合同经工商部门鉴证后履行情况;合同纠纷经工商部门调解后履行情况。
  (五)企业资信情况:重合同守信用资料,资质认定、资格认定情况。
  (六)企业动产抵押登记情况:签订抵押合同的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的事项。
  (七)银行信用情况:企业在银行贷款信用情况,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用评级情况。
  (八)税务信用情况:企业税务登记、纳税情况,税务机关对企业的信用评级情况。
  (九)其他信用情况:重大奖励,法定代表人荣誉记录以及企业其他荣誉资料。
  (十)企业不良记录:企业利用合同违法、欺诈情况,以及其他受工商部门处罚的情况。

  第六条 公示机构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的来源:
  (一)企业基本情况、商标注册、合同履行、资信、动产抵押登记、不良记录等情况由市工商局提供;
  (二)银行信用情况由各企业开户银行、信用社提供;
  (三)税务信用情况由税务机关提供;

  第七条 公示机构定期、定向从有关部门和企业采集企业信用信息。各部门、企业要密切配合,按照公示机构的要求,及时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并保证企业信用信息合法性、真实性。

  第八条 公示机构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由市工商局整理、汇总,并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或企业信用数据库,做到一户一档。

  第九条 企业信用信息采用计算机录入管理,公示方法可通过黄冈市政府网站、3?15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发布,供社会查询。

  第十条 企业有权无偿查询企业的信用信息。查询人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查询手续。查询异地注册企业信用情况的,由公示机构向被查询企业注册地的信用管理机构查询。向企业出具企业信用状况记录情况应以信用资料为据。

  第十一条 企业认为本企业信用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可以向公示机构提出更正申请,公示机构应当及时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二条 公示机构根据企业信用信息,每2年认定表彰1次本市信用企业。

  第十三条 对本市信用企业,有关部门应在信用担保、贷款贴息、产业政策扶持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

  第十四条 公示机构可以长期保存和公示企业信用信息,但企业重大违法记录的保存和公示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超过2年无新的不良记录的,取消失信企业名单记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信用信息的保存和公示期限,自该信息被公示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 本暂行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由市工商局负责解释。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2年8月1日印发



教育部关于调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教育部关于调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的通知

教学[200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部门(单位),中共中央党校,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目前国家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段,初试科目为5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初试均为笔试(含用笔试形式表达的外语听力考试),招生单位根据当年国家的规定和本单位考生情况,确定本单位复试要求和复试方式。这样的考试科目设置和考试安排在考生人数相对不多的情况下,是可行有效的。实践证明,这对保证新生入学质量和公正、公平的选拔新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我国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硕士生招生形势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全国硕士生招生规模连年大幅度增加,报考人数也连年剧增,而且还有继续增长的趋势,这使考试的组织和管理的任务加重,难度加大。另一方面,社会及招生单位对研究生的质量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大力推进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硕士生入学考试办法的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提高新生的入学质量,为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打好基础,同时使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简便易行。经研究决定,从招收2003年硕士生起,适当减少入学考试中初试科目的门数,同时加强在复试中对考生素质和综合能力的考察,进一步提高复试环节在保证硕士生招生质量中的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士生招生入学考试中的初试科目由5门改为4门,保留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的考试时间仍为3小时,考试方式与2002年相同。其中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各科目的命题单位不变。

二、初试的政治理论科目不再分文、理两种试卷。

三、初试中的统考数学继续根据招生专业对数学的不同要求分为四类(工学门类二种,经济学二种),由招生单位按照有利于选拔人才和适应培养要求的原则选定统考数学的种类。

四、将与招生专业相关度高,且体现招生单位特色的专业课调整到复试中进行。专业课的考试形式和内容由招生单位根据各专业的培养要求,结合其他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自定。

五、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联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及单独命题的考试科目均按上述方案进行调整。

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减少后,复试环节对保证新生入学质量更为突出和重要。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初试和复试考务工作,认真研究改进和加强复试工作,提出重在考察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强化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使硕士生入学考试科目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教育部
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